在与记者交谈过程中,两男子自称公司名叫“隔壁老张”,位于“湘域国际”,他们是贷后催收人员,第一次到夏双家催收,“她总共借了1.2万元,还剩3000元本金未还”。至于公司向夏双催收多少利息,两男子对此表示“不清楚”。
2016年4月19日,小蓉在几名中介的带领下,来到了聚鑫公司,双方谈妥以25%的利息,借款10万元,期限一个月。可到了签署合同时,小蓉却发现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25万元。聚鑫公司的人和中介称,写翻倍借条是“行业规定”,对企图赖账的人起震慑作用。如果小蓉到时按期还钱,就只需按照实际约定的12.5万元还款就可以了。
《上海办健身卡将有7天"冷静期" 明年1月1日起实行》2017年12月15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24人团伙“套路贷”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,2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、诈骗罪、非法拘禁罪,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。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


